內蒙古美術職業學院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(試行)
發布時間:2020-06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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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公寓是同學們生活、休息的場所,公寓衛生狀況的良好與否,直接關系到同學們的切身利益,同時也反映出同學們的精神風貌和文明修養程度;學生公寓樓衛生管理工作是學生公寓綜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公寓管理工作質量高低的一個重要標志。為此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學生公寓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、學生宿舍內部衛生、學生宿舍區的環境衛生、學生用水用電、學生安全、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、離校須知、門禁管理八部分:
一、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
1、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,實行門前“三包”(宿舍門口處、護欄處、墻壁處)。
2、樓梯、廁所、水房由值周宿舍負責,每日至少打掃兩次,保持地面清潔,無明顯垃圾,無衛生死角,下水道暢通,廁所外邊無糞便。
3、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、吐痰、燃燒廢紙、亂扔果皮、紙屑等雜物。
4、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、涂寫、刻畫。
5、嚴禁隨地大小便,做到大便入坑,小便入池。
6、樓道禁止晾衣物。
7、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家具、設施,不準隨意挪動、拆卸、改變其原貌,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。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。
8、不準在墻壁、門窗上亂釘釘子,亂貼紙張。
9、不準私自撬門鎖,門鎖損壞,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、更換
二、學生宿舍內部衛生
1、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,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。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,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,由公寓根據情況予以調整,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,不得隨意調整宿舍。
2、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,每天派值日生一人,輪流值日,要本著干凈、文雅、舒適、優美的原則進行布置。
備注:[學生按值周表順序進行值周,每天舍長必須等值周生值周完畢后進行檢查,檢查合格后方可離舍,值周必須達到內蒙古美術職業學院宿舍值周標準方可視為值周完成。]
3、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,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、扔酒瓶、丟紙屑、潑污水;不準隨地吐痰,亂扔瓜皮果核。
4、不準在墻壁、門窗、頂棚上亂涂亂畫,甩墨水、抹污垢;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
燃燒廢紙等雜物。
5、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,必須講究文明住宿,保持居住區的安靜,任何人不得在樓道、宿舍打架、斗毆、聚眾賭博;不準在樓內踢球、拍球、大聲喧嘩等。
6、自覺遵守作息制度,按時起床、就寢,特殊情況晚歸宿者,要出示學生證、住宿證并進行登記,方可入內。
7、學生禁止把早、年、晚飯帶入宿舍。
8、地面干凈,無痰跡,無果皮、紙屑等。
9、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、有序。
10、宿舍內墻壁上無任何不健康張貼物,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,禁止私拉亂接,晾掛衣物。
11、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,不拖沓,床上無其它物品;床單、枕巾統一干浄,床單抻平整,無褶皺;個人生活用品(衣服、鞋、洗漱用具等)擺放整齊。
12、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面位置,歸屬各宿舍衛生區,實行門前“三包”,保證墻壁無球印、腳印污染,地面無垃圾物,無潑水現象護欄無灰塵。
13、不準在墻壁、門窗、家具、床鋪上亂釘釘子,亂貼紙張,床上不準掛床簾。
14、窗扇開啟時,應掛好風鉤,關閉時應關嚴,插好插銷,窗戶扇上嚴禁涼曬衣物。
15、嚴禁把棍棒、尖銳等管制物品帶入宿舍。
16、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閑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。
17、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,私安電燈和插座,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。
18、嚴禁在宿舍內喂養狗、貓等寵物。
三、學生宿舍水電管理制度
1、住宿學生應節約用水,安全用電。
2、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、電爐子、電熱杯、電熱壺、電吹風、熱水器等功率較大的電器,不得燃放煙花、炮竹,禁止燃燒雜物,嚴禁攜帶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,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
3、學生在離開宿舍前必須關閉所有電插板,未按規定執行的將沒收電插板。
四、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
1、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各二級學院班級輪流打掃負責。
2、宿舍區環境衛生包括宿舍樓前后所有公共場所衛生,對學生宿舍區的環境應做到每天至少清掃兩次,保持地面清浩,無落葉、磚塊、塑料袋,無衛生死角。
五、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
1、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。主要包指:大掃帚、小條帚、拖把、鐵锨、鐵簸箕、清理用具等,其中大掃帚、小條帚、拖把、鐵簸箕實行定期定量發放,節約獎勵。
2、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,包括拖把、小條帚和鐵簸箕各一件,拖把每學年、小條帚每學期每發放一次,鐵簸箕在新生入學時發放一次,如丟失或損壞學生自行購買。
六、學生安全管理
1、水電安全。及時關水、關燈、關空調、關飲水機,禁絕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。發現水電故降不得私自處理,應報告宿管老師,學校派水電工維修。
2、消防安全。宿合樓區,嚴禁煙火,安全第一,從我做起。不得將火柴、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,不許抽煙、點蠟燭、燒紙物,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。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、緊急救生常識等,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,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。
3、財物安全。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,貴重物品請鎖入個人箱。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。特別是一層各宿舍(含水房、衛生間,由宿管老師負責)要及時關鎖窗戶,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,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,絕無疏漏。
4、上下樓梯安全。在緊急集合、上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峰期,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、通疏散通道、打開樓梯照明燈并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,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上指揮疏導,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。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東、西樓梯分流,并必須靠右行。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,不得擁擠起哄。
5、值班安全。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,認真負責,并做好值班記錄。上課(含自習)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,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,并詳細登記后方可出入。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合。雙體日值班老師負責清點留宿生人數、開具離校單(留宿生出入校門專用)、接聽電話、安全保衛等。
6、生活安全。宿合是我們的共同家園,需要大家攜手共建。同學們要學會生活、學會做人、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,要與人為善、與鄰為伴,杜絕打架斗毆等惡性事件的發生。不許
館床竄宿,嚴禁男、女生互換宿舍。不得在宿舍、樓道、水房等地聚集吵鬧、推桑起哄。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,化解矛盾,防患于末然,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、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系。
7、交通安全。跑校生注意道路安全,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,實行驗證登記制度,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(包括自行車),嚴禁亂停亂放。
七、離校須知
(一)、在校學生寒暑假離校須知
1、室內個人衣物放入衣柜,室內外打掃干凈。
2、曬在室外、窗臺的衣物收回室內。
3、關閉所有電源。
4、關好門窗、并上好門鎖。(根據學校放假通知執行)、在校學生因病休學或者其他原因須暫離學校的,應憑教務處通知單到學生服務中心辦理相應手續
(二)、畢業生離校須知
1、室內個人衣物放入衣柜,室內外打掃干凈。
2、畢業生離校時,憑學校通知到學生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,交還鑰匙,由值班員驗收房間和家具物品,
3、校時,必須將在規定期限將個人物品攜帶出宿舍,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畢業離留宿含,否則學校將按無主處理。
八、門禁規定
1.早上按規定時間離宿舍,晚上按規定時間之前必須回宿舍
備注: 學生會安排值周人員在宿舍門口值周。
2.上午8:00--12:00期間不準回宿舍。
下午15:00--21:00期間不準回宿舍(夏季)
晚上11點玲響準時熄燈。
3.(1)請假條必須有班主任簽字。
(2)請假1天內由班主任簽字。
(3)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與專業學院院長簽字。
(4)請假3天以上教務處簽字。
(5)如有特殊情況需請長假按中職、高職學生管理制度執行。
學生公寓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、學生宿舍內部衛生、學生宿舍區的環境衛生、學生用水用電、學生安全、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、離校須知、門禁管理八部分:
一、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
1、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,實行門前“三包”(宿舍門口處、護欄處、墻壁處)。
2、樓梯、廁所、水房由值周宿舍負責,每日至少打掃兩次,保持地面清潔,無明顯垃圾,無衛生死角,下水道暢通,廁所外邊無糞便。
3、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、吐痰、燃燒廢紙、亂扔果皮、紙屑等雜物。
4、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、涂寫、刻畫。
5、嚴禁隨地大小便,做到大便入坑,小便入池。
6、樓道禁止晾衣物。
7、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家具、設施,不準隨意挪動、拆卸、改變其原貌,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。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。
8、不準在墻壁、門窗上亂釘釘子,亂貼紙張。
9、不準私自撬門鎖,門鎖損壞,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、更換
二、學生宿舍內部衛生
1、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,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。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,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,由公寓根據情況予以調整,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,不得隨意調整宿舍。
2、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,每天派值日生一人,輪流值日,要本著干凈、文雅、舒適、優美的原則進行布置。
備注:[學生按值周表順序進行值周,每天舍長必須等值周生值周完畢后進行檢查,檢查合格后方可離舍,值周必須達到內蒙古美術職業學院宿舍值周標準方可視為值周完成。]
3、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,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、扔酒瓶、丟紙屑、潑污水;不準隨地吐痰,亂扔瓜皮果核。
4、不準在墻壁、門窗、頂棚上亂涂亂畫,甩墨水、抹污垢;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
燃燒廢紙等雜物。
5、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,必須講究文明住宿,保持居住區的安靜,任何人不得在樓道、宿舍打架、斗毆、聚眾賭博;不準在樓內踢球、拍球、大聲喧嘩等。
6、自覺遵守作息制度,按時起床、就寢,特殊情況晚歸宿者,要出示學生證、住宿證并進行登記,方可入內。
7、學生禁止把早、年、晚飯帶入宿舍。
8、地面干凈,無痰跡,無果皮、紙屑等。
9、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、有序。
10、宿舍內墻壁上無任何不健康張貼物,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,禁止私拉亂接,晾掛衣物。
11、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,不拖沓,床上無其它物品;床單、枕巾統一干浄,床單抻平整,無褶皺;個人生活用品(衣服、鞋、洗漱用具等)擺放整齊。
12、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面位置,歸屬各宿舍衛生區,實行門前“三包”,保證墻壁無球印、腳印污染,地面無垃圾物,無潑水現象護欄無灰塵。
13、不準在墻壁、門窗、家具、床鋪上亂釘釘子,亂貼紙張,床上不準掛床簾。
14、窗扇開啟時,應掛好風鉤,關閉時應關嚴,插好插銷,窗戶扇上嚴禁涼曬衣物。
15、嚴禁把棍棒、尖銳等管制物品帶入宿舍。
16、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閑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。
17、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,私安電燈和插座,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。
18、嚴禁在宿舍內喂養狗、貓等寵物。
三、學生宿舍水電管理制度
1、住宿學生應節約用水,安全用電。
2、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、電爐子、電熱杯、電熱壺、電吹風、熱水器等功率較大的電器,不得燃放煙花、炮竹,禁止燃燒雜物,嚴禁攜帶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,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
3、學生在離開宿舍前必須關閉所有電插板,未按規定執行的將沒收電插板。
四、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
1、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各二級學院班級輪流打掃負責。
2、宿舍區環境衛生包括宿舍樓前后所有公共場所衛生,對學生宿舍區的環境應做到每天至少清掃兩次,保持地面清浩,無落葉、磚塊、塑料袋,無衛生死角。
五、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
1、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。主要包指:大掃帚、小條帚、拖把、鐵锨、鐵簸箕、清理用具等,其中大掃帚、小條帚、拖把、鐵簸箕實行定期定量發放,節約獎勵。
2、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,包括拖把、小條帚和鐵簸箕各一件,拖把每學年、小條帚每學期每發放一次,鐵簸箕在新生入學時發放一次,如丟失或損壞學生自行購買。
六、學生安全管理
1、水電安全。及時關水、關燈、關空調、關飲水機,禁絕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。發現水電故降不得私自處理,應報告宿管老師,學校派水電工維修。
2、消防安全。宿合樓區,嚴禁煙火,安全第一,從我做起。不得將火柴、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,不許抽煙、點蠟燭、燒紙物,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。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、緊急救生常識等,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,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。
3、財物安全。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,貴重物品請鎖入個人箱。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。特別是一層各宿舍(含水房、衛生間,由宿管老師負責)要及時關鎖窗戶,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,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,絕無疏漏。
4、上下樓梯安全。在緊急集合、上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峰期,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、通疏散通道、打開樓梯照明燈并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,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上指揮疏導,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。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東、西樓梯分流,并必須靠右行。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,不得擁擠起哄。
5、值班安全。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,認真負責,并做好值班記錄。上課(含自習)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,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,并詳細登記后方可出入。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合。雙體日值班老師負責清點留宿生人數、開具離校單(留宿生出入校門專用)、接聽電話、安全保衛等。
6、生活安全。宿合是我們的共同家園,需要大家攜手共建。同學們要學會生活、學會做人、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,要與人為善、與鄰為伴,杜絕打架斗毆等惡性事件的發生。不許
館床竄宿,嚴禁男、女生互換宿舍。不得在宿舍、樓道、水房等地聚集吵鬧、推桑起哄。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,化解矛盾,防患于末然,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、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系。
7、交通安全。跑校生注意道路安全,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,實行驗證登記制度,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(包括自行車),嚴禁亂停亂放。
七、離校須知
(一)、在校學生寒暑假離校須知
1、室內個人衣物放入衣柜,室內外打掃干凈。
2、曬在室外、窗臺的衣物收回室內。
3、關閉所有電源。
4、關好門窗、并上好門鎖。(根據學校放假通知執行)、在校學生因病休學或者其他原因須暫離學校的,應憑教務處通知單到學生服務中心辦理相應手續
(二)、畢業生離校須知
1、室內個人衣物放入衣柜,室內外打掃干凈。
2、畢業生離校時,憑學校通知到學生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,交還鑰匙,由值班員驗收房間和家具物品,
3、校時,必須將在規定期限將個人物品攜帶出宿舍,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畢業離留宿含,否則學校將按無主處理。
八、門禁規定
1.早上按規定時間離宿舍,晚上按規定時間之前必須回宿舍
備注: 學生會安排值周人員在宿舍門口值周。
2.上午8:00--12:00期間不準回宿舍。
下午15:00--21:00期間不準回宿舍(夏季)
晚上11點玲響準時熄燈。
3.(1)請假條必須有班主任簽字。
(2)請假1天內由班主任簽字。
(3)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與專業學院院長簽字。
(4)請假3天以上教務處簽字。
(5)如有特殊情況需請長假按中職、高職學生管理制度執行。